人們常說,人是形形色色的。但是有些人的“怪異”卻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。

 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蒙培鎮,有個叫格利斯的人,是舞蹈工作者,他跳的是獨腳舞,舞技很精。他從不往椅子上坐,一天到晚,不是一隻腳一蹦一跳地走路,就是金雞獨立式地用一隻腳站立著休息,當一隻腳站累了,就換另一隻腳站立著。

更有趣的是,他從來不願在床上睡覺。他困了就用一隻腳站著,閉上眼睛,就能進入甜蜜的夢鄉。格利斯自己也不明白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。他對別人說:“當我用雙腳站著的時候。頭立刻就刺痛。身體就有飄飄然的感覺。如果叫我坐著或躺著,我就昏過去。所以,還是單腳站立著舒服得多。

”   華安列克是法國的一個水手,長得又壯又胖,今年59歲,他一生沒喝過半滴水。有人不相信,邀他到非洲撒哈拉大沙漠去旅行,那人用5只駱駝帶上能維持800多公里行程的水量,而華安列克不僅不喝半滴水,而且一路上還大吃餅乾,去了足足20天,那人渴壞了,華安列克卻沒有半點異樣。

   1987年6月,在蘇聯烏克蘭共和國發現一名具有特異功能的中年婦女。她的雙眼像一台X光機,能夠看清別人體內的一切器官。這位名叫尤利婭。沃羅比約娃的婦女,現年46歲,從前是一位吊車司機,她的這種超常能力來自一次意外的工傷事故。

1978年前,沃羅比約娃在工作中突然被380伏電流擊中,並被陰錯陽差地當作死人送進了醫院太平間。過了一天之後,有人發現,她還有微弱的呼吸。經過搶救,她經歷了長達2周的昏迷狀態和半年之久頭痛所引起的失眠的折磨。不料,經過這一切之後,尤利婭。沃羅比約娃突然發現:自己用肉眼竟能看見別人體內的器官。對於她的這種特異功能,專家們至今未能做出令人滿意的解釋。

   在澳大利亞的阿得雷德城,有個名叫畢格斯的50歲的女人,因入水而不沉轟動了新聞界。畢格斯從未學過游泳。不久前,她第一次來到游泳池,一進水裏,發現自己像一塊軟木。自動地浮到了水面上。她感到很驚奇,後來,就有意在自己的身上綁了塊石頭,結果仍然還是不會沉到水下。為此,不僅她自己莫名其妙,醫學家們至今也弄不清其原因。

   在當今世界上,像畢格斯這樣的在水中不沉的人,還有美國的安吉羅。伏阿契克。據說,這位身高1.85米、體重90公斤的彪形大漢,即使在水上睡覺也不會沉下去,就像一根圓木一樣在水上翻滾。有一次,他在腳上掛了10公斤重的鉛球,還仍然在水上漂了14個小時。另外一次,人們把他裝在23公斤炮彈作墜子的口袋裏,只有腦袋露在外面,放進海裏。就這樣,他在海裏還一直漂了8個小時。哈佛大學的專家們對他進行了研究,以便瞭解他的內臟是否有像魚鰾那樣儲存空氣的能力,結果沒有發現任何同普遍人不同的地方。專家們對他的特異功能至今未能作出科學的解釋。而有的人身上的“怪異”則會帶來莫大的痛苦。

   上海市金山縣興塔鄉發現了一個“脫殼”人。這個青年婦女名叫吳娟妹,時年25歲,自3歲起“脫殼”,每年一至二次,至今已有20餘載。“脫殼”時間一般在冬、夏兩季。“脫殼”時,先全身腫脹,發高燒,然後處於半昏迷狀態,昏睡三至七天不進食水,最後從頭頂到腳底全身脫去一層皮。脫皮3天后能起床,慢慢長出新皮,呈鮮紅色。15天恢復常態。她雖有此病,但發育正常,能做各種農活並在1985年結婚。吳娟妹16歲發病時曾到上海某醫院治療。醫生診斷為“泡疹樣濃泡症”,住院治療了3個月,仍無效果,至今醫學界對此病還沒有一個好的治療方法。

   美國有一位名叫瑪麗。弗蘭卡的女人,在1866年春,突然得了一種醫學史上未曾有過的疾病,陷入一種昏眠狀態。她的症狀和死人差不多,雙目緊閉,紋絲不動,有時還停止呼吸,渾身冰涼,手腳發青而僵直。在昏睡最初9年中,她只吃了相當於普通人兩天的飯量。到1916年她蘇醒過來,使人極為驚奇的是,50年前她做過的事情依然記憶猶新,不幸的是,這個女人當年就死去了。

   猶太教的太師猶太。米拉生於1660年,死於1751年,活了91歲,他從50歲開始,在41年中,每週進行6天絕食。也就是說,每週從星期六的夜裏開始,到下周星期五的晚上為止進行絕食。中止絕食的,只是安息日(星期六)的前夕,從星期五的晚上,到星期六的晚上,有控制地進食、此外,在一年12次的猶太教節日裏,他也中止絕食。米拉儘管遵守著這種被認為是殘酷的戒律,他仍然負責德國的科隆、克裏布、德烏茲三個教區,作為極有良心的教職人員,盡了他的義務。

   美國弗吉尼亞州杜姆斯區的森林官賴爾。沙利文,在一生當中曾經7次遭到雷擊而不死。人們給他起了個綽號,叫做“雷電賴爾”。每到陰天下雨山上的餐館就不肯讓他進去就餐,人們也遠遠地躲著他。因為他是專門招雷劈的人。

沙利文第一次遭雷擊是在1942年他當時正在森林中的一個觀察臺上,突然一個迅雷擊中了他右邊的胯骨,燒傷了他腿上一塊皮,還擊掉了他一塊腳指甲,使他全身肌肉麻木,癱在那裏動彈不得,四、五個星期後才恢復過來。

每當想起這一往事,他總是心有餘悸。從此以後,沙利文最怕打雷,他住的房子裝滿了防雷設備,但他後來遭到6次雷擊沒有一次是在房子裏發生的。他第二次遭雷擊是在1969年,當時他正駕駛一部貨車;第三次在1970年,他被雷擊倒在院子裏;第四次於1972年,發生在一座森林官站;第五次於1973年發生在露營的營地上;第六次於1976年發生在他的汽車旁邊;第七次是1977年他正在釣魚的時候。

說起來也怪,這最後一次雷擊,暴風雨離他起碼有10裏之遙,但雷擊偏偏把他選為轟擊的目標。沙利文說遭雷擊的滋味實在不好受。終於在最後一次雷擊之後,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恐懼而飲彈自盡,死時身旁放了一大堆避雷針。享年71歲。